通化鸿淘茂药业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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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区:吉林
主营行业: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20064022
产品标签:
产品卖点:国家医保 中标产品 专利产品 市场保护 年终返利 无需保证金 有退货机制
销售渠道:医院 药店 医院和药店
执行标准 | |
产品类别 | 西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|
性状 | |
不良反应 | |
注意事项 | |
禁忌 | |
贮藏 | |
保质期 | |
备注 |
产品介绍:
【药品名称】 通用名称: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
汉语拼音:Xiao’er Qingre Zhike Koufuye
【成 份】 麻黄、苦杏仁(炒)、石膏、甘草、黄芩、板蓝根、北豆根。辅料为:蜂蜜、蔗糖、防腐剂(苯甲酸钠)。
【性 状】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;味甘、微苦。
【功能主治】 清热宣肺,平喘,利咽。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,症见发热恶寒、咳嗽痰黄、气促喘息、口干音哑、咽喉肿痛。
【规 格】 每支装10毫升
【用法用量】 口服。一岁至二岁一次 3~5 毫升,三岁至五岁一次 5~10 毫升,六岁至十四岁一次10~15毫升,一日3次。用时摇匀。
【不良反应】 尚不明确。
【禁 忌】 忌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【注意事项】 1、忌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、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3、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4、高血压、心脏病患儿慎用。糖尿病患儿、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、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
6、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。
7、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8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9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10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1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2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贮 藏】 密封。
【包 装】 管制口服液瓶 10毫升×6支/盒
【有 效 期】 暂定18个月
【执行标准】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(试行)YBZ13882006
【批准文号】 国药准字Z20064022